问题 | 离婚怎么分割还在还贷的房子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这所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在夫妻离婚这个情形下,通常情况下会由夫妻双方一起协商决定该如何分割房屋。
2.要是双方协商不出结果,那么法院一般会作出判决,让房屋归夫妻中的一方所有。 同时,获得房屋的这一方要继续承担剩余的贷款还款义务。 而获得房屋的一方需要给另一方一定的补偿,这个补偿的金额是该房屋目前的价值的一半,再减去还未还清的贷款余额。 这样能保证双方在离婚后都能得到相对公平的对待。 3.假如这所房屋是在婚前由其中一方购买的,但是婚后双方一起还了贷款,在离婚的时候,房屋的产权是归属于进行了产权登记的那一方。 此时,尚未归还的贷款就被认定为是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在婚后一起还贷所支付的款项以及这些款项所对应的房屋财产增值部分,在离婚的时候,由产权登记方给另一方进行补偿。 这样的规定可以明确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双方的权益和责任,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夫妻离婚时,对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分割产生争议。小朱想保留房屋给小李补偿,小李则想卖房分钱,协商无果。此外,小胡婚前购房婚后与小丽共同还贷,离婚时对房屋产权及补偿也有分歧。 案情分析: 1、对于夫妻共同房产,若协商不成,法院会判房屋归一方所有,获房方承担剩余贷款并给另一方补偿,补偿金额为房屋现价值一半减去未还贷款余额,以保障公平。 2、婚前一方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产权归登记方,未还贷款为登记方个人债务,登记方需对另一方婚后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予以补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