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房产证上有对方名字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当房产证上还存有对方名字时,通常有以下几种处理途径。
①协商变更:在双方都愿意的情况下,这是较为便捷的方式。 双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共同商讨关于房产证变更的事宜。 然后,携带相关证件,一同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明确双方的意愿以及变更的具体内容,确保变更过程的顺利进行。 ②诉讼解决:倘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的核心在于请求法院确认房产的归属,并要求对方协助办理变更登记。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诸多因素, ③折价补偿:当房产最终归一方所有时,为了公平起见,该方需要按照房产的市场价值,给予对方相应的折价补偿。 这样可以在保障房产归属方权益的同时,也让对方得到应有的经济补偿,避免因房产问题而引发更多的纠纷。 总之,在面对房产证上有对方名字的情况时,要仔细分析具体情况,权衡利弊,选择最适合的处理方式,以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房产证上仍有对方名字。小朱希望变更房产证,提出协商,小李却不同意,双方产生争议。小朱遂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房产归属并要求小李协助变更登记,后法院判房产归小朱,涉及折价补偿问题又起分歧。 案情分析: 1、协商变更需双方自愿,本案中小李不同意协商,此途径就行不通。小朱只能寻求其他解决方式。 2、诉讼解决时,法院会综合考量。如购房款出资情况,若小朱出资多,会对房产归属判定有影响;婚姻期间财产约定若合法有效,也是重要依据。 3、折价补偿要按房产市场价值进行。小朱需给小李相应补偿,补偿金额确定需合理,以避免后续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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