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分割财产算转移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通常来讲,那些符合正常流程的财产处分行为是不会被视为转移财产的。
然而,倘若在离婚尚未发生之前,有一方蓄意地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隐瞒,不让对方知晓其真实情况;或者偷偷地转移这些财产,改变其所在位置;又或者把财产变卖,换成现金等其他形式;甚至故意毁损财产,使其价值降低;还有可能伪造债务,妄图以此来侵占另一方的财产。 像这样的行为,就毫无疑问属于转移财产的范畴了。 转移财产这种行为,对离婚财产分割的结果会产生显著的影响。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受到侵害的一方是有权利请求法院对被转移的财产进行重新分割的,并且还可以要求实施转移财产行为的那一方少分甚至不分财产。 要判断某一行为是否为转移财产,不能仅仅看表面现象,而是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考量。 如果在面对这些具体情况时存在疑惑或者不确定的地方,那么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是非常明智的选择,这样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闹离婚,在分割财产时产生争议。小李怀疑小朱提前转移财产,称小朱偷偷变卖了部分夫妻共同房产,还伪造债务,小朱则坚称是正常财产处分。 案情分析: 1、判断小朱行为是否构成转移财产,需看其变卖房产等行为是否符合正常流程。若小朱无法提供合理的变卖理由和资金流向,可能构成转移财产。 2、对于伪造债务问题,若经查实债务并不真实存在,那么小朱此行为明显属于转移财产范畴,在财产分割时可能少分甚至不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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