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婚后购置的房子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要是在婚前就购买了房子,而在婚后又一起还贷款的话,那么共同还贷的那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详细来说,在夫妻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像每个月的薪水;奖金,
然而,一方的婚前财产,这是在结婚之前就拥有的财产,
需要特别留意的是,不同的地区其法律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所以在具体判断时,一定要结合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实际的情况来进行综合考量,这样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婚前小朱贷款买了房。婚后二人共同还贷。后二人感情破裂闹离婚,在房产分割上产生争议,小朱认为房子是自己婚前买的应归自己,小李则认为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自己有份。
案情分析:
1、该房产小朱婚前购买部分属于其个人财产。因为根据相关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二人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除另有规定外,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还贷符合这一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