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姐姐给已婚弟弟买房算他们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姐姐给已婚的弟弟购买房子时,如果姐姐在赠与行为中清晰地表明这房子只赠与弟弟一个人,那么这套房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因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赠与合同里明确只归某一方的财产,就会被认定为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姐姐在给弟弟买房时,没有特别明确地约定只赠与弟弟,并且是在夫妻关系持续存在的期间购买的房产,一般情况下就会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来看待。 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这套房产很可能会被视为家庭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夫妻双方对这房产都拥有一定的权益。 总而言之,重点就在于是否有那种非常明确的赠与约定。 要是没有这样的约定,那么这套房产就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是小李的姐姐,小李已婚。小朱给小李买了一套房子,但未明确表明房子只赠与小李一人。小李的配偶小胡认为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小李则认为是自己个人财产,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在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某一方的财产,才会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本案中,小朱未明确约定只赠与小李,所以从法律角度看,小胡主张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定依据。 2、由于该房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在没有特别明确的赠与约定情况下,一般会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看待,夫妻双方对房产拥有一定权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