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房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买房的归属情况较为复杂,一般来说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①一方在婚前以其个人财产购置的房屋,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这种情况下,该房屋明确属于其个人财产。 ②然而,如果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贷款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此时另一方就有权主张对这部分进行分割。 例如,李四婚前买了一套房子,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随着时间的推移,房子也有所增值,那么李四的配偶就可以要求分割婚后共同偿还贷款及增值的部分。 ③另外,倘若双方事先约定婚前买房婚后共同所有,并且有清晰明确的书面约定,那么该房屋就可以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判断婚前买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购房款的来源以及双方是否有明确的约定。 如果在这方面存在疑问,为了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 案情回顾: 小朱婚前用个人积蓄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与小李共同还贷且房屋有增值。小胡与小丽婚前约定小胡买的房婚后共同所有,有书面协议。小静认为小朱的房应全属小朱,小胡的房应全属小胡,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婚前以个人财产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房屋本身属其个人财产。但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小李有权主张分割。 2、小胡与小丽有明确书面约定婚前买房婚后共同所有,那么该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小静认为小胡的房全属小胡的观点是错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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