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有房产50份额出售另一方出面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共有房产拥有50份额之时,如果其中一方想要出售自己的那部分份额,通常来讲是需要另一方站出来给予配合的。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进行处分,亦或是对其进行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等行为,应当是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达成一致同意才行,当然,倘若共有人之间事先另有约定的话,则按照约定来处理。 就50份额这种情况而言,一方要出售自己的份额,这属于处分行为,一般情况下是必须要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并且要协助办理相关的手续,像是签署同意出售的文件等。 倘若另一方坚决拒绝配合,那么就很有可能会对房产的顺利出售产生阻碍。 遇到这种情况,双方可以先尝试进行协商来解决问题,如果通过协商还是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就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来处理相关的纠纷,以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按份共有一处房产,各占50份额。小朱欲出售自己的份额,小李却拒绝配合签署同意出售文件等相关手续,导致房产出售受阻,双方协商无果,矛盾由此产生。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处分共有不动产需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此案件中,小朱出售份额属处分行为,在无另有约定情况下,需小李配合。 2、小李拒绝配合的行为可能影响小朱出售份额的权益。若协商不成,小朱可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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