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女方出的装修款可以要回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离婚时女方所出的装修款能否要回,得依据具体情形来定。
倘若装修款是女方在婚前用其个人财产进行出资的,并且装修行为也是在婚前完成的,而婚后并未对装修进行增值或者改善操作。 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女方是可以主张要求返还装修款的。 这是因为装修款原本就是女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其用于装修房屋属于对个人财产的一种处置方式。 要是装修款是婚后由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的,并且装修已经融入到了房屋的整体价值当中,很难确切地区分具体的装修款数额。 这种情况下,一般就很难单独地要回装修款了。 因为装修款已经与房屋的整体价值融合在一起,难以将其单独分离出来。 然而,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装修款是女方单独出资的,并且明确约定为借款性质。 那么在离婚时,女方就可以要求男方返还这笔借款。 总之,必须综合考虑具体的出资情况、装修的时间以及财产的性质等诸多因素,才能够准确地判断女方是否能够要回装修款。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离婚时就女方装修款能否要回产生争议。小朱婚前用个人财产装修房屋,婚后未对装修增值改善;小李认为婚后装修融入房屋价值难分离,且怀疑装修款不是小朱单独出资,小朱称有证据证明单独出资且为借款性质。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装修款是婚前个人财产且婚前完成装修,婚后无增值改善,其可主张返还装修款,因这是其个人财产的处置。 2、若装修款为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且融入房屋整体价值,难区分数额,一般难单独要回装修款。 3、若小朱有证据证明单独出资且约定为借款性质,离婚时可要求小李返还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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