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要交什么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需准备的材料具体如下:
首先是双方的身份证,它是证明个人身份的重要凭证,通过身份证能清晰地确认双方的身份信息,确保办理离婚手续的主体准确无误。 其次是结婚证,这是婚姻关系的重要证明,它记录了双方的结婚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是办理离婚手续不可或缺的材料之一。 再者是离婚协议书,这份协议需明确双方的意愿,其中包括财产分割方面,要详细说明各项财产的归属、分配方式等;在子女抚养方面,要明确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及金额等事项,确保双方在这些重要问题上达成一致。 另外,双方各需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用于办理相关手续,这些照片也是离婚手续中的一部分,与其他材料共同构成完整的申请材料体系。 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务必妥善保管这些材料,在这段时间里冷静地思考离婚的决定,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不可挽回的选择。 冷静期届满后,如果双方仍坚定地愿意离婚,就需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完成离婚手续的最后一步。 若其中一方不愿意离婚,那么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终止离婚程序。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并进入离婚冷静期。小朱准备材料时遗漏了自己的身份证,小李的离婚协议书里财产分割不明确。冷静期届满,小朱坚持离婚,小李却反悔不想离。 案情分析: 1、身份证是确认办理离婚手续主体身份的关键,小朱遗漏身份证,会导致手续办理受阻,无法顺利进入后续程序。 2、离婚协议书需明确财产分割等事项,小李的协议存在瑕疵,这可能引发双方在财产分配上的争议,影响离婚程序的正常推进。 3、冷静期届满后一方反悔,根据规定,小李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终止离婚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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