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离婚房子赠与孩子谁有居住权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离婚这一特殊情境下,将房子赠与孩子是较为常见的做法。
一般而言,孩子由此便享有了居住在该房屋的权利。
从法律层面来深入剖析,当赠与行为正式完成后,房屋的所有权便依法归属于孩子。
倘若孩子尚未成年,那么其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肩负着务必保障孩子对房屋享有居住权的重要义务,绝不能随意剥夺孩子在这所房屋内居住的合法权益。
不过,如果父母在离婚协议当中,又或者在赠与合同里,对孩子的居住权作出了特别的约定,那就必须按照约定来严格执行。
例如,约定在孩子成年之前,父母中的一方或者双方有权在该房屋内居住等各种具体情形。
总而言之,通常情况下孩子是享有房屋的居住权的,但要确切地明确其居住权的相关事宜,就需要综合考量离婚协议、赠与合同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等多方面因素,通过全面的分析和判断,来确定孩子在房屋居住权方面的具体情况。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将房子赠与他们的孩子小静。之后,小朱认为自己作为孩子监护人,有权决定房子的使用,便想让自己的朋友小胡住进该房屋,小李则认为这侵害了孩子的居住权,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将房子赠与小静后,小静依法享有该房屋的居住权。在小静未成年时,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有保障其居住权的义务,不能随意剥夺。
2、若离婚协议或赠与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应按约定执行。若无特别约定,小朱让小胡住进房屋的行为,侵害了小静的居住权,小李的主张是合理的。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8 11:5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