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三年离婚财产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后所得财产,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一般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
不过,倘若双方事先有过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执行,不受平均分割的限制。 婚前财产,它是归属于夫妻各自所有的,在离婚财产分割过程中,这类财产不会参与到共同财产的分割当中。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获得的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等,还有通过生产、经营、投资等活动所获得的收益等,都属于共同财产范畴。 然而,一方因遭受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以及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这些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被纳入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要是存在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双方就应当共同承担。 当离婚时,倘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就需要由双方通过协议来确定如何清偿债务;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就由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来作出判决。 总之,离婚财产的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事情,必须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这样才能切实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婚后感情破裂欲离婚。争议点在于财产及债务分割。小李认为婚后所得都应平分,小朱则指出部分财产有约定且有人身损害赔偿应属个人财产,同时对共同债务承担有分歧。 案情分析: 1、对于婚后财产,若无约定一般应平均分配,但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如小朱若能证明财产有约定,该部分应按约定处理。 2、小朱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应参与共同财产分割。 3、对于共同债务,双方应共同承担,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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