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赠与别人的财物妻子可以要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生活的长河中,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着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共同支配权。
当其中一方擅自将这些共同财产赠与给他人时,一般情况下,妻子是有权利要求将财产要回来的。 夫妻共同财产本质上是夫妻共同拥有的,就如同一个家庭的宝藏,一方想要对其进行处分,必须获得另一方的同意。 倘若未经对方同意就擅自进行了处分,那这种行为就属于无权处分。 然而,这里存在一种情况,那就是如果第三人是善意取得的。 这意味着第三人并不知道也不应该知道该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已经支付了合理的对价。 在这种情况下,妻子就不能要求要回财产了,因为第三人的行为是合法的。 但要是第三人明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妻子就有权要求撤销这个赠与行为,从而要回属于自己的财物。 所以,妻子到底能否要回赠与给别人的财物,不能一概而论,而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重点要看第三人是否为善意取得等因素。 这些因素就像是一把把钥匙,决定着妻子能否成功要回属于自己的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小朱未经小李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胡。小李得知后要求小胡返还财产,小胡称自己是善意取得,双方就财产是否应返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因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双方共同支配,一方处分需经另一方同意。 2、若小胡是善意取得,即不知该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且支付了合理对价,那么小李不能要求小胡返还财产。 3、若小胡明知或应知该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小李有权要求撤销赠与行为,要回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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