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前个人买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房屋是由一方在结婚之前,利用个人的财产去购买的,并且登记在了自己的名下,这种情况下,在离婚的时候,这所房屋依然归购房的那一方个人所有。
因为购房款是其婚前个人财产,房屋的归属自然也应归其所有。 2.要是房屋是一方在婚前通过贷款的方式购买的,婚后双方一起还贷款。 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房屋归购房的那一方所有。 但是,购房的一方需要对另一方在婚后共同还贷款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的部分进行相应的补偿。 这是因为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都有另一方的贡献。 3.倘若房屋是在婚前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并且登记在了双方的名下,在离婚的时候,一般会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来分割房屋的产权。 这体现了公平的原则,双方都对房屋的购买有贡献,所以按照出资比例来分割是比较合理的。 4.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还需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在实际的案件中,法院会根据这些具体的情况,进行公平合理的判决,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后感情破裂欲离婚,涉及房产分割争议。小朱婚前用个人财产买了一套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小李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两人共同还贷;还有一套房是婚前两人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案情分析: 1、小朱婚前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离婚时应归小朱个人所有,因购房款是其婚前个人财产。 2、小李婚前贷款买的房归小李所有,但小李需对小朱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进行补偿,因有小朱的贡献。 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离婚时一般按出资比例分割产权,体现公平原则。 4、具体判决还需综合购房款来源、出资比例、购房时间等因素,确保双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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