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女方工资属于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取得的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等各类收入,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并且归夫妻共同所有。
这就表明,女方在婚姻过程中,通过自身工作所获得的工资收入,不管其具体数额是多少,也不管是以何种形式呈现,都毫无疑问地应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女方在公司担任某职位,每月按时领取工资,这部分工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又如,女方通过兼职获得的劳务报酬,同样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当然,法律也考虑到了一些特殊情况。 还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也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只属于该方所有。 除了这些特殊情况之外,在一般情况下,婚内女方的工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为了保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平等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小李在公司工作有工资收入,还兼职有劳务报酬。小朱认为小李的这些收入应是夫妻共同财产,小李却觉得自己辛苦挣的应归自己,双方为此产生争议,且涉及到一些特殊财产归属问题。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小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等,正常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保障夫妻双方平等权益的体现。 2、但如果小李因人身损害获得赔偿或补偿,这属于其个人财产。若有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小李的财产,也只属于小李所有,除此之外的工资收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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