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时房产证件未好的该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房产还没有获得相关证件,在离婚诉讼过程中,通常情况下是不会对该房产进行处理的。
这是因为缺乏证件,无法明确房产的具体情况和权益归属。 只有等证件取得之后,才可以另行提起诉讼来分割房产。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诉讼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避免因证件缺失而导致的纠纷和错误判断。 2.双方有两种方式来处理房产问题。 其一,双方可以就房产的最终归属以及后续的处理事宜达成一份书面协议。 在这份协议中,明确约定在取得证件之后按照协议的内容来执行。 这份协议既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体现,也可以另行签订一份专门的财产分割协议,并且办理公证手续。 这样可以使协议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避免日后出现争议。 3.如果双方在房产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法院通常会依据购房款的支付情况、各自的出资比例以及婚姻存续期间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和判断,从而确定房产的归属以及相应的补偿方式。 然而,在房产尚未取得证件的情况下,由于相关信息的不完整和不确定性,判决结果可能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总之,当房产证件尚未办理好的时候,在离婚过程中,应尽可能通过双方的协商来达成一致。 这样可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和诉讼,节省时间和精力。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可以在后续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涉及一套未取得相关证件的房产分割问题。小朱主张按出资比例分割,小李则希望等证件齐全再分,双方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在离婚诉讼中未对该房产处理是合理的,因缺乏证件难以明确房产具体情况与权益归属,待证件取得后另行起诉分割,可确保诉讼准确公正。 2、双方可就房产归属及后续处理签书面协议,可在离婚协议体现或另签财产分割协议并公证,增强法律效力避免争议。 3、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购房款支付、出资比例、婚姻存续期等因素判断,因证件缺失,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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