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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赠与子女房子双方同意可以撤销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离婚时把房子赠与子女,只要双方都同意,是可以进行撤销的。
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当赠与的财产其权利还没有转移之前,赠与人拥有撤销赠与的权利。
就像在离婚协议里约定把房子赠与子女这种情况,此时房子还没有去办理过户的手续,也就意味着权利还没有发生转移。
要是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那么就能够撤销这个赠与行为。
然而,如果已经把房子的过户手续给办理好了,房子的所有权就已经转移到了子女的名下。
这种情况下,除非出现了法定的撤销情形,
综上所述,离婚时要想撤销赠与给子女的房子,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房子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只有在这个条件下,双方同意了才可以对赠与行为进行撤销。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约定将房子赠与他们的子女小胡。之后,小朱反悔想撤销赠与,而小李不同意,争议焦点在于能否撤销对子女的房产赠与,此时房子尚未办理过户手续。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在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前,赠与人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此案件中房子未办理过户手续,权利未转移,若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撤销赠与的,但小李不同意,小朱不能单方面撤销。
2、若房子已办理过户,除非出现法定撤销情形,如受赠子女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否则一般不能撤销。本案房子未过户,不涉及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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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21: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