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两人都不要房子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都不想要房子,这种情况下可以参考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一、协商出售 夫妻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就房屋出售事宜进行协商。 这是一种比较常见且相对公平的处理办法。 首先,双方要共同确定房屋的挂牌价格、委托的中介机构等具体事项。 当房屋成功出售后,再按照协商好的或者法定的比例来分割售房款。 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能够将房产变现,让双方都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法院判决 要是双方经过多次协商都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决。 法院在判决时,会全面综合地考虑多方面因素。 例如,房屋的来源,是一方婚前购买还是婚后共同购买;双方的经济状况,哪一方收入较低、经济较为困难;住房需求,是否有一方没有其他住所等。 假如一方经济困难且没有其他合适的住所,法院可能会出于人性化的考虑,将房屋判归该方所有,同时要求该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三、暂时搁置 如果双方确实都不想要房子,并且在短期内也难以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那么也可以选择暂时搁置。 在这段时间里,房产可能会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 不过,等后续双方的意见发生改变,或者出现了合适的处理时机,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都不想要房子,争议点在于房子该如何处置。双方先是尝试协商出售,未达成一致;后考虑向法院起诉,又担心判决结果不理想;对于暂时搁置房产,又担忧后续麻烦不断。 案情分析: 1、关于协商出售,若小朱和小李能就挂牌价格、中介机构等达成一致并成功出售,按出资等情况分割售房款是公平合理的,可实现房产变现。 2、若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法院会综合房屋来源、双方经济状况及住房需求等判决, 3、选择暂时搁置虽能留处理空间,但房产状态不确定,需等待合适时机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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