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起诉小三的钱是全部返还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起诉小三要求返还的钱款并不能全部都得以返还。
倘若这些款项是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像是家庭日常开销、子女教育费用等,亦或是用于共同经营生意等方面,那么小三就需要返还夫妻共同财产当中属于男方的那部分;要是该款项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并且有清晰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是男方赠与给小三的,这种情况下,小三就应该将全部款项返还回来。 不过,在实际的司法实践过程中,要去证明款项的具体性质以及其用途往往会遭遇诸多困难。 这就需要起诉方去精心收集足够充分的各类证据,像是转账的详细记录,其中包括转账的时间、金额、对方账户等信息,还有与小三之间的聊天记录,里面涉及到关于款项的相关内容等,只有通过这些有力的证据才能够更好地支持自己在起诉过程中的主张。 同时,法律对于这类情况的规定也不是绝对化的,每一个具体的判决结果都必须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所收集到的证据来进行综合判定。 总而言之,起诉小三要求返还钱款的这种情况是比较复杂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必须要格外谨慎,要尽最大的努力去收集那些具有强有力支撑作用的证据,唯有如此,才能够切实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小朱发现小李给小胡转账数额较大。小朱认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小胡应返还,小胡称部分钱款用于小朱家庭日常开销和孩子教育,不应全部返还。小朱起诉小胡,小朱收集了转账记录和小胡与小李的聊天记录为证。 案情分析: 1、若小胡能证明部分钱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只需返还属于小李的那部分夫妻共同财产。 2、小朱若能以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款项为小李个人财产且为赠与,小胡应全部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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