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养老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养老保险具有独特的人身属性。
在婚姻存续期间,这里面个人缴纳的那部分以及由此产生的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法律来讲,夫妻共同财产包含婚姻存续期间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些,还有生产、经营、投资所获得的收益等。 就像养老保险账户里的个人缴费部分,那可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自己的劳动挣来的收入,理所当然就应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对于养老保险的未来收益部分,在离婚的时候,很难精准地确定它的具体价值。 会根据婚姻关系存续的年限等一些因素,来进行合理的分割。 总之,一方养老保险中个人缴纳的那部分以及产生的部分收益,确实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的时候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分割的。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多年后决定离婚,在财产分割时,对于小李养老保险中个人缴纳部分及收益的归属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小李则认为养老保险具有人身属性不应分割。 案情分析: 1、婚姻存续期间,小李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是其通过劳动所得收入,依据法律,夫妻共同财产包含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等收入,所以该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对于收益部分,虽未来收益在离婚时难确定具体价值,但已产生的收益基于个人缴费部分,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根据婚姻关系存续年限等因素合理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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