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财产如何不被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这一特殊情境下,若要让某些财产不被纳入分割范围,是有特定条件的。
首先,一方的婚前财产,这是在步入婚姻殿堂之前就已取得的财产,它具有明确的个人属性,从结婚那一刻起,就归属于该方个人,所以在离婚时,自然不会被分割。 其次,一方因遭受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像因交通事故而获得的赔偿款等,这类财产与特定的人身紧密相连,是对遭受损害方的一种补偿,其目的是为了帮助受损方恢复或弥补因伤害而带来的损失,具有很强的人身专属性质,因此在离婚时不能当作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 再者,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按照遗嘱或赠与的既定约定,该财产的归属权仅属于这一方,离婚时也不应参与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当中。 然而,在实际处理离婚财产时,对财产性质的认定往往并非简单明了,而是较为复杂的,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严格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准确判断。 倘若在财产归属问题上存在争议,那么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是非常必要的,他们能够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时,在财产分割上产生争议。小朱主张自己的婚前房产、因工伤获得的赔偿款以及受赠的明确只归自己的财产不应被分割,小李则认为部分财产性质存疑,应纳入共同财产分割。 案情分析: 1、小朱的婚前房产,属于其婚前财产,具有明确个人属性,依据法律规定,在离婚时不应被分割。 2、小朱因工伤获得的赔偿款,是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补偿,与特定人身紧密相连,用于弥补其损失,具有人身专属性质,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受赠明确只归小朱的财产,按照赠与约定,该财产归属权仅属于小朱,离婚时不应参与共同财产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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