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的房婚后还贷款离婚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中,关于婚前购买的房屋有着特定的财产规定。
从产权角度来看,房屋的所有权起初归属于在婚前购买该房屋的一方。 然而,婚后双方共同参与还贷的这部分金额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应增值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当婚姻关系走向终点,即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利要求对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进行分割。 一般情况下,会依据婚后共同还贷的金额在总购房款中所占的比例,来确定另一方可以分得的份额。 以一个具体的例子来说明,假设有一套房屋总价为100万,在婚前已经支付了30万的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20万,并且房屋的价值增值到了120万。 此时,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共计40万(其中还贷20万,增值20万)。 按照比例计算,另一方可以分得的份额约为8万,即40万乘以(20万除以100万)。 当然,在实际的分割过程中,具体的分割比例可以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则可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结婚,婚前小朱购买房屋,总价100万,首付30万。婚后二人共同还贷20万,房屋增值到120万。离婚时,小丽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小朱认为小丽不应分割,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产权角度,房屋起初所有权归婚前购买的小朱,但婚后共同还贷20万及相应增值20万共40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丽有权要求分割。 2、按比例计算,小丽可分得约8万。实际分割时,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和实际情况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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