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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积金离婚后算不算共同财产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公积金在离婚后的归属情况通常较为特殊。
公积金实际上是由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一种长期住房储金。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那些实际已经取得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的。
然而,在离婚的时候,一方仅仅能够请求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那部分住房公积金进行分割。
比如说,婚后夫妻双方一起缴纳公积金,那么在离婚时,就可以对这期间所缴纳的公积金部分进行分割处理。
但要是在婚前,某一方就已经开始缴纳公积金了,那么在离婚时,这部分婚前缴纳的公积金就归该方个人所有,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总而言之,公积金是否被认定为共同财产,需要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这就需要综合考虑公积金的取得时间,以及婚姻关系是否处于存续期间等各种因素,从而准确地确定公积金的归属和分割方式。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时,就公积金分割产生争议。小朱婚前开始缴纳公积金,婚后二人共同缴纳。离婚时,小李主张分割小朱婚前及婚后缴纳的全部公积金,小朱则认为婚前部分应归自己。

案情分析:

1、小朱婚前缴纳的公积金,属于其个人财产。因为公积金是否为共同财产需考虑取得时间,婚前缴纳部分在婚姻关系存续前就已存在,另一方无权分割。
2、婚后双方共同缴纳的公积金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离婚时应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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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3 5: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