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认定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认定情况如下:
1.工资方面,包括每月固定发放的工资收入,以及因工作业绩等获得的奖金,还有提供劳务所获取的报酬等; 2.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收益,比如通过开展各类生产业务赚取的利润,以及在经营企业过程中获得的收益,还有进行各种投资所带来的收益等; 3.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收益,像专利授权使用所得、商标许可使用费用等;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不过要注意的是,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就不能认定为共同财产,这里排除的就是这种有明确归属一方的情况;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例如一方利用个人财产进行投资后所取得的收益,另外像男女双方实际已经拿到或者理应拿到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也属于共同财产范畴。 要认定某财产是否为共同财产,关键在于能够证明该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并且不存在明确归一方所有的情形。 通常可以通过提供财产的相关凭证,如工资条、银行交易流水等,以及交易记录等这类证据来进行证明。 倘若对于共同财产的认定出现了争议,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来寻求解决办法。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小朱获得一笔专利授权使用费,小李认为是共同财产,小朱称专利是婚前研发,收益应归自己,且其用个人财产投资获利,小李也主张是共同财产,双方对这些财产是否为共同财产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专利授权使用费,若专利是婚前研发,授权使用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根据规定,相关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小朱用个人财产投资获利部分,按照规定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范畴,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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