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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已成年子女有权分割财产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时已成年子女通常没有权利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财产归属明确
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通过各种方式共同取得的财产。
比如,夫妻在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一起经营所得的收入等,这些财产的所有权明确归属于夫妻二人。
子女虽然与父母存在血缘关系,但在法律层面上,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天然享有所有权。
也就是说,这些财产从本质上就是夫妻二人在婚姻期间共同积累的财富,与子女的财产权益是相互独立的。
二、分割主体特定
当夫妻决定离婚时,能够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主体只有夫妻双方。
法院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时,会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一般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等原则。
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承担了较多照顾家庭和子女的责任,法院可能会在财产分割时适当予以倾斜;如果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如出轨、家暴等,无过错方可能会获得相对较多的财产份额。
三、特殊情况说明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比如,夫妻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愿意将部分财产赠与已成年子女。
或者在家庭财产中,本身就存在明确属于子女的份额,像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等。
在这些情况下,子女可以获得相应财产,但这并不是因为离婚行为而直接获得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后共同打拼积累了不少财产,后感情破裂决定离婚。他们已成年的女儿小静认为自己对家庭也有付出,要求分割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这成为主要争议点,小朱和小李则认为小静无权分割。

案情分析:

1、财产归属明确,夫妻共同财产是小朱和小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所有权归他们二人,小静在法律层面并不天然享有所有权,其财产权益与父母相互独立。
2、分割主体特定,离婚时能参与财产分割的只有小朱和小李,法院会依法处理,遵循相关原则,并非小静可参与。
3、特殊情况说明,若小朱和小李协商一致赠与小静部分财产,或者有明确属于小静份额的财产,小静才可获得相应财产,并非因离婚直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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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1 17: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