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儿可以要求分财产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女儿是否可以要求分财产这一问题,需要依据不同的财产情况具体分析,以下为你详细阐述:
1.家庭共有财产方面: 家庭共有财产通常是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创造、积累所得。 比如家庭成员共同经营一家店铺,大家都为店铺的运营付出了劳动,像女儿参与了店铺的日常管理、销售等工作,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作出了实际贡献。 在这种情况下,女儿作为家庭成员之一,基于自身的付出,有权要求分割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份额。 这是对其劳动和贡献的合理认可。 2.父母财产方面: 当父母在世时,父母的财产属于他们的个人财产,他们享有完全的自主处分权。 例如,父母可以自行决定将财产用于投资、捐赠或者留给特定的子女等,此时女儿一般不能要求分割父母的财产。 但当父母去世后,若没有立下遗嘱排除女儿的继承权,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就有权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与其他继承人共同分割父母的遗产。 3.夫妻共同财产方面: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其主体是夫妻双方。 女儿并非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所以一般情况下,女儿无权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夫妻育有一女小胡。家庭共同经营店铺,小胡参与管理销售。后小朱、小李年老,小胡要求分家庭共有财产,同时还想分父母财产,且称自己也应得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家庭共有财产,小胡参与店铺管理销售,作出实际贡献,作为家庭成员有权要求分割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份额。 2、在父母财产方面,父母在世时,小胡一般不能要求分割;若父母去世且无遗嘱排除其继承权,小胡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分割遗产。 3、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主体是小朱和小李,小胡并非主体,一般无权要求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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