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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政局的财产分割法律认可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民政局在协议离婚时对财产分割所做的安排,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具备法律效力且会得到法律认可,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一、协议自愿合法时有效
夫妻双方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就财产分割事宜达成的协议,若满足自愿和合法两个关键条件,那么该协议就是有效的。
自愿方面,意味着双方是在完全自主、没有受到任何外力不当干扰的情况下,对财产分割形成共识。
例如,对于共同房产的分配,是双方经过充分沟通和协商后确定的;对于存款等其他财产的分配约定,也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
合法方面,要求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也就是说,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与现行法律相冲突,同时也要符合社会的基本道德准则。
二、存在法定无效情形时不被认可
若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的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不当情形,导致一方在违背自身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了协议,那么受损害方有权在法定期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该协议的请求。
比如,一方故意隐瞒自己名下的重大财产情况,如隐藏了数额较大的投资收益或房产等,以此诱使另一方签订了对自己极为不利的财产分割协议。
在这种情况下,该协议就存在被撤销的可能。
综上所述,通常情况下,民政局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受到法律认可的,但在存在特殊法定情形时,协议可能会被依法撤销。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前往民政局协议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后小朱称小李隐瞒名下房产,诱使其签订不利协议,小朱想撤销协议,双方就该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协议满足自愿和合法条件则有效。自愿即双方自主协商,如对共同财产分配是双方真实意愿体现,无外力不当干扰。合法即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2、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一方隐瞒重大财产诱使另一方签订不利协议,受损害方有权在法定期间向法院请求撤销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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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20:4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