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钱都在老婆手里属于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在婚姻的过程中呢,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那些工资呀、奖金啦、劳务报酬呀,还有进行生产、经营以及投资所得到的收益等这些财产呢,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哦。
要是钱在婚姻存续期间是由妻子保管的呀,只要没有特别明确地约定这钱是她的个人财产,通常就应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啦。 不过呢,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这一笔钱是婚前就有的财产啦,或者是一方因为受到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啦,又或者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这些情况出现的话,那这钱就不属于共同财产啦。 当到了离婚的时候呢,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是拥有平等的处理权的哦。 要是双方没办法就财产的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呀,然后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决呢。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多年,婚姻存续期间小李保管家庭财产。离婚时,小朱主张小李保管的钱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分,小李称部分钱是其婚前财产,双方就财产分割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婚姻存续期间,若无特别约定,夫妻一方保管的财产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小李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部分财产为婚前财产,否则难以被法院认可。 2、若小李能证明部分财产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如为婚前财产等,法院会在分割财产时予以区分,对属于个人财产部分不予分割,仅对共同财产部分依法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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