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长期住娘家离婚财产如何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离婚时,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应该平均分割的。
女方长期居住在娘家这个状况,从通常角度来看,它本身并不会对财产的分割产生影响。 比如,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努力工作,赚取了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等,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同时,他们在经营生意或者进行投资过程中所获得的收益,也同样是夫妻共同财产。 2.然而,如果出现了一方转移财产或者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那么在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对于这一方就可以酌情少分甚至不分。 举例来说,一方为了在离婚时获取更多的财产,偷偷将夫妻共同的存款转移到自己名下或者隐藏起来,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 3.另外,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是归各自所有的,在离婚时不会参与到财产分割的过程中。 就像某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这些财产的所有权始终属于该方,不会因为婚后的婚姻关系而改变其性质。 4.对于婚后由一方的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如果产权登记在出资人的子女名下,那么这种情况可以被视为只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也就是说,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总之,离婚财产的分割主要是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并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其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分割过程的公平公正。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准备离婚,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小李长期居住娘家,小朱认为应少分财产给小李。此外,小朱怀疑小李转移共同财产,且对部分财产归属存在争议,如婚前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资房产等。 案情分析: 1、小李长期居住娘家不影响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后工资、奖金等应原则上平均分割。 2、若小李存在转移或隐匿共同财产行为,分割财产时可酌情少分或不分。 3、婚前财产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各自婚前购置财产归各自所有。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不动产且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视为对己方子女赠与,为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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