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共同共有的房产怎么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共同共有的房产分割情况如下:
首先,当双方能够协商一致时,便可按照协商的结果来进行分割。 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约定房产归其中一方所有,而另一方则获得相应的补偿等。 这体现了双方在房产分割问题上的自主性和灵活性。 若协商不成,一般就需要由法院来进行判决。 在判决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其一,房产的来源是很重要的考量点,这能明确房产的初始归属情况。 其二,出资情况也不容忽视,谁出了多少钱购买房产,对房产的贡献大小会影响分割结果。 此外,还会照顾到子女和女方的权益,因为他们在家庭中可能相对处于弱势地位,需要得到一定的保障。 如果房产是在婚后购买的,通常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会进行均等分割。 然而,如果一方能够提供出资证明等材料,能够证明其对房产的贡献较大,那么在分割时就可以适当多分一些,以体现公平原则。 若该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另一方是有权进行分割的。 这既保障了婚后共同还贷一方的权益,也考虑到了房产增值的部分。 对于那些无法直接分割,或者分割后会导致房产价值明显减损的房产,可采取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进行处理,然后将所得价款由双方进行分割。 这样能够最大程度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房产分割的公平合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对共同共有的房产分割产生争议。小朱主张按自己出资多应多分,小李则认为应均等分割,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该房产是婚后购买,小朱能提供部分出资证明。 案情分析: 1、双方协商不成时,法院判决需综合考量。房产来源及出资情况是重要因素,此案件中房产婚后购买属共同财产,但小朱有出资证明,证明其贡献较大,分割时可适当多分。 2、若房产分割存在困难,像无法直接分割或会使价值减损,可采取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理价款后再分割,以保障双方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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