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男方父母的自建房如何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婚姻生活里,如果自建房是男方的父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动手建造的,通常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
这是因为在这段婚姻期间,家庭的经济活动和财产积累往往是夫妻共同参与的,自建房也不例外。 2.然而,如果能够明确地证明自建房是男方父母的个人财产,并且仅仅只是登记在了男方一个人的名下,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女方是没有权利去分割这部分财产的。 这就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建房的归属问题,比如相关的遗嘱、赠与合同等。 3.要是自建房是男方在婚前就已经建造好了,那么它就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女方是不能对其进行分割的。 因为婚前财产是男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拥有的,与婚后的婚姻生活无关。 4.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需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来判断自建房的归属问题,比如具体的建房时间、各方的出资情况以及登记情况等。 如果对于自建房的归属存在争议,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由法院根据相关的证据来进行认定和分割。 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后,男方父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建造自建房。后二人闹离婚,争议点在于该自建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小李认为是,小朱则称是其父母个人财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 案情分析: 1、若无法证明自建房是男方父母个人财产且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鉴于婚姻期间家庭经济活动夫妻共同参与,通常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若小朱能拿出如遗嘱、赠与合同等充分证据证明自建房是其父母个人财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小李无权分割。 3、若自建房是小朱婚前建造,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小李离婚时不能分割。 4、若对自建房归属存争议,可诉讼解决,法院会综合建房时间、出资、登记等情况公正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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