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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老人给儿子的钱离婚时儿媳能分走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在婚姻关系持续的这段时间里,倘若老人是出于自愿而给予儿子钱款的话,那么这类钱款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在离婚时,儿媳是没有权利将其分走的。
从法律层面来讲,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涵盖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以及从事生产、经营、投资等活动所产生的收益等。
然而,老人给予儿子的钱款,大多是基于一种赠与的行为,其出发点并非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的生活开销或者共同的经营活动等方面。
不过呢,如果能够有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老人给予儿子的钱款是为了特定的家庭支出,亦或是为了满足共同生活的需要,那么在这种特定的情形下,该笔款项就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时儿媳也就拥有了要求对其进行分割的权利。
总而言之,必须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准确判断老人给予儿子的钱款到底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这样,才能明确儿媳在离婚时是否能够分走这笔钱款。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系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小朱的父母自愿给小朱一笔钱款。后两人闹离婚,小丽主张分割这笔钱款,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小朱则认为是父母对自己个人的赠与,不应分割,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通常情况下,老人自愿给予儿子钱款,若无特殊约定,基于赠与行为且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开销或经营活动,该钱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丽离婚时无权分割。
2、若小丽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该钱款是为特定家庭支出或满足共同生活需要,那么此笔款项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小丽有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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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8 2: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