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不要孩子一方能分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决定离婚的这个关键时期,即便其中一方明确表示不要孩子,他依然拥有参与财产分割的法定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出了明确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首先是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倘若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交由人民法院来根据财产的实际具体状况,依照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这意味着,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并非仅仅取决于是否要孩子这一个因素。 实际上,需要综合考量诸多方面,像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的收入水平差异,各自对家庭所做出的资金投入情况,以及在家庭生活中所承担的不同贡献等。 倘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存在过错行为,例如重婚,对另一方进行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等,那么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就能够主张获得相对更多的份额。 总之,不要孩子的那一方在离婚过程中是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参与到财产的分割当中的,而具体的分割比例会紧密依据案件的实际具体情况来进行确定,以确保分割结果的公平合理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决定离婚,小朱明确表示不要孩子。在财产分割上双方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虽不要孩子但有分割财产权利,小李则觉得小朱不要孩子就不应分财产。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小朱和小李应先尝试友好协商财产分割问题,若协商不成再寻求其他解决途径。 2、若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如双方收入水平、资金投入、家庭贡献等。若一方存在重婚、虐待等过错行为,无过错方会获更多份额,具体分割比例依实际情况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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