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没有加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婚后购置的房子,即便未将女方名字添加其上,依然有很大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法律层面,依据《民法典》,当夫妻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所获得的工资、奖金这类劳动报酬,以及通过生产、经营活动所获收益,还有进行各类投资所产生的收益等财产,都应被视作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婚后购买的房子,大多符合这一范畴。 然而,倘若购房的款项是由一方在婚前的个人财产来支付的,并且双方明确约定此房只归支付方所有,又或者是由父母出资购房且明确表示只给予其中一方的,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就可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说,不能仅凭未添加女方名字这一点,就轻易地认定房子不是共同财产,必须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细致的分析和判断,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后,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后购置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只有小朱的名字。后两人感情破裂面临离婚,小李认为房子是婚后购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应有份。小朱则称购房款是自己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房子应归自己独有,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婚后购置房产在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未写女方名字。 2、若小朱能证明购房款是其婚前个人财产支付,且双方有相关约定,房子可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需综合各种证据和实际情况来准确判定房子的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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