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的房子结婚还房贷离婚了该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购置的房子,倘若登记在其中一方的名下,在婚后夫妻一同还贷的这部分以及其增值的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当面临离婚的情况时,对于共同还贷以及增值的这部分,另一方是拥有请求进行分割的权利的。 通常情况下,会依据共同还贷的比例来明确分割的具体数额。 具体来讲,首先需要计算出婚后共同还贷的总额,接着再加上相应的增值部分,最后将这个总和除以2,这样就能得出另一方应当获得的份额。 比如说,房子的总价是100万,在婚前已经支付了30万的首付,而婚后夫妻一起还贷了20万,房子的价值也增值到了150万。 那么,共同还贷以及增值的部分总共就是70万,按照计算,另一方可以分得35万。 不过,如果夫妻双方之前有另外的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进行处理。 这样的规定旨在保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财产问题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婚前小朱购置一套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后二人要离婚,小胡(小李的律师)认为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应分割,小朱认为房子是自己婚前买的不应分割。小静(法官)指出按规定,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应分割,除非有约定。 案情分析: 1、按法律规定,婚前一方购房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特殊约定时另一方有权分割。 2、在计算分割数额时,需算出婚后共同还贷总额与增值部分总和再除以2,本案若无约定则应按此规则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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