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的按揭房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关于按揭房的处理情况如下:
在夫妻关系中,如果一套房屋是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当时是以个人财产支付的首付款,并且在银行办理了贷款,而婚后则是用夫妻共同的财产来偿还贷款。 倘若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的名下,那么在离婚的时候,这套不动产就由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来进行处理。 要是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人民法院就会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的那一方所有,同时,尚未归还的贷款也被认定为是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而双方在婚后共同还贷所支付的款项以及这些款项所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在离婚的时候,应当依据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补偿。 要是这套房屋是在婚后购买的,一般情况下就会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分割。 如果协商不成,那么法院就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来作出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小朱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一套房的首付款并办理贷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不动产登记于小朱名下。离婚时,双方对该房处理无法达成协议。小丽与小胡结婚,婚后购买一套房,离婚时对房子分割协商不成。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的情况,按规定法院会判决房子归小朱,未还贷款为小朱个人债务,小朱要对小李就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按照顾原则补偿。 2、小丽和小胡的情况,房屋为婚后购买视为共同财产,协商不成时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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