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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三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三金”通常指的是在彩礼当中的金项链、金耳环以及金戒指等物品。
一般来讲,在婚前由一方购买的“三金”,倘若其购买的时间是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应当将其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它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的。
比如说,男方在婚前为女方购买了一套金首饰,在结婚登记之前就已经完成了购买行为,那么这整套金首饰就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婚后双方共同使用了“三金”,或者对其进行了处分,像把“三金”变卖了用来支付家庭生活的各项支出等,在这种情形下,“三金”就有可能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要是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的期间内,双方明确约定“三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应该按照双方的约定来进行处理。
比如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婚前购买的“三金”认定为婚后共同所有,那么“三金”就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要确切地判断“三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必须全面地考虑购买时间、使用情况以及双方的约定等这些因素,不能仅仅依据某一个单一的因素来进行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男)和小丽(女)准备结婚。婚前小朱为小丽购买了“三金”。婚后,家庭经济紧张,小丽变卖“三金”用于家庭支出。后来二人感情破裂面临离婚,对于“三金”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购买“三金”在婚前,按规定本应是小朱婚前个人财产。
2、但小丽变卖“三金”用于家庭支出,这种婚后对“三金”的处分行为使“三金”有可能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能简单认定“三金”的财产属性,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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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0:0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