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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送给对方的东西可以要回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离婚时赠予对方的物品一般是不能要回的。
像那种带有特定身份关联的赠予,就好比结婚时所给的彩礼这类,在离婚之际,得依据具体的情形去判别是否能够要求对方返还。
倘若赠予行为是以道德上的责任为基础,或者是出于公益性质,又或者是经由公证过的赠予合同,通常是不可以撤销的。
不过,如果赠予行为存在着欺诈这种情况,或者是受到了胁迫等法定的可撤销情形,又或者是赠予财产的权利还没有转移,也就是说赠予行为还没有彻底完成,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可以考虑把东西要回来。
总而言之,一定要按照具体的赠予状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判定离婚时送给对方的东西到底可不可以要回。
要是对这方面不太确定,最好是去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他们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给出准确的建议和指导。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小朱曾赠予小李一件价值不菲的首饰。离婚时小朱想要回首饰,小李拒绝。小朱认为赠予时小李存在欺诈行为,小李则称这是正常赠予不应返还,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赠予时小李存在欺诈等法定可撤销情形,按照法律首饰可被要回。
2、若小朱无法证明存在法定情形,且首饰赠予已完成,按照通常离婚时赠予对方的物品不能要回的原则,小朱无权要回首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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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6: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