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双方的房产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对于房产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倘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把房产归属给其中一方,而另一方则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另外,也可以将房产变卖,然后对所得的价款进行分割。 要是双方协商不成,此时法院通常会依据房产的实际情况来作出判决。 比如,在婚前由一方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该方名下,一般这种情况下就会将房产判定归该方所有;而对于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不管是登记在谁的名下,通常都视为共同财产,需要由双方进行协商分割,要是协商不成,就会按照出资比例等相关因素来进行判决。 要是一方的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并且登记在出资人的子女名下,这种情况可以视为仅仅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那么该房产就归子女个人所有;倘若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就按照双方事先的约定来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就按照出资比例等因素来作出判决。 总之,离婚后在处理房产事宜时,必须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始终以公平合理为根本原则,以此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他们有一套房产,这套房产是双方婚后共同购买,但登记在小朱名下。小朱认为既然登记在自己名下就应归自己,小李则认为这是婚后共同财产应协商分割。双方协商不成,于是闹上法庭。 案情分析: 1、此房产为婚后共同购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都应视为共同财产。 2、由于双方协商不成,法院应综合出资比例等相关因素进行判决,而不能仅依据登记姓名判定房产归属,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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