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三怎么保护赠与钱不被追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范畴内,“小三”这一称谓通常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
倘若婚内的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而擅自将钱财赠予“小三”,那么另一方是有权要求对方返还这些钱财的。 不过,这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会导致难以追回赠与的财物。 其一,当赠与行为已经彻底完成并且不可撤销的时候,就像已经办理好了房产的过户手续等,这种情况下,想要追回就会比较困难。 其二,要是赠与行为是基于道德义务,比如对某些特定人的扶养责任等合法原因而进行的,也可能难以被追回。 但通常来讲,对于那些因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而产生的赠与行为,法院在进行判决时,往往会倾向于保护合法婚姻关系中的一方的权益,会判决让“小三”返还所获得的赠与钱财。 总之,“小三”想要合法地保护自己获得的赠与不被追回是很难的,并且这种行为本身就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是不被法律和道德所认可的。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关系。小朱在婚姻期间与小丽发展成不正当男女关系,并私自将家中钱财赠予小丽。小李发现后要求小丽返还钱财,小丽拒绝,称赠予是小朱自愿的。小朱表示有些赠予已完成且不可撤销,如房产已过户。 案情分析: 1、小朱私自赠予小丽钱财的行为损害了小李权益,小李有权要求小丽返还。 2、虽然小朱称部分赠予不可撤销,但基于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赠予,违背公序良俗,法院通常会倾向保护小李权益,不过已完成不可撤销的赠予情况会使追回存在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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