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名下有两套按揭房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两套房产都是在婚后购置的,并且都登记在夫妻二人的名下,通常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房产的归属以及相应的补偿方式。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就按照协商的结果来处理;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进行裁决。 2.要是其中一套房产是在婚前购买的,并且登记在一方的名下,而另一套房产是在婚后购买的,且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按照规定,婚前购买的那套房产就归登记名字的那一方所有。 而婚后购买的这套房产则按照前面所说的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来进行分割,即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其归属和补偿等事宜。 3.对于按揭房而言,在还没有取得完全产权的时候,法院一般会作出判决,将房产判给其中一方所有。 由获得房产的那一方继续承担剩余的贷款还款义务,同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补偿。 总之,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名下的两套按揭房的具体处理方式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确定,始终以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原则,确保处理结果的公平合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后购置了一套房产登记在二人名下,小朱婚前还有一套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二人决定离婚,关于这两套按揭房的归属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婚前的房产应归自己,婚后房产可协商分割;小李觉得婚后房产自己也有贡献,应得更多补偿,协商不成欲起诉。 案情分析: 1、小朱婚前房产按规定归小朱所有。 2、婚后房产为共同财产,由于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判定归属,并让获得房产方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3、两套按揭房未取得完全产权,法院会判给一方并让其承担剩余贷款,同时对另一方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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