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变更到配偶名下还属于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房产变更给配偶后,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这是因为,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除非有特别的约定说该房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不然的话就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情况下,房产变更至配偶名下的行为大多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进行的。 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这种变更就会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在进行房产变更的时候,双方明确约定了该房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并且这个约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的,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该房产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了。 所以说,判断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就在于双方是否有约定以及具体的法律事实情况。 如果有约定且符合规定,就按照约定来确定财产性质;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符合规定,那就按照法律规定,将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小朱将自己名下的房产变更到小李名下。后二人感情破裂面临离婚,对于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小李个人财产产生争议。小朱称变更时无特别约定应为共同财产,小李称应是自己个人财产。 案情分析: 1、按照《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若无特别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房产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变更到小李名下,若无特殊约定应视为共同财产。 2、若小李能拿出证据证明在房产变更时双方明确约定此房产为小李个人财产且符合法律规定形式要件,则该房产为小李个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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