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加配偶名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在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时,此房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否则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在房产证上加名这一行为发生时,它就相当于对配偶做出了赠与行为,从法律层面来看,该房产的产权会发生相应的变更,从而转变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然而,如果事先有明确的书面约定,明确规定该房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即便之后在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在离婚时此房产也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总之,通常情况下,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会使得房产成为共同财产,但这一认定会受到约定的影响。 如果没有约定,那么加名后房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若有明确约定为个人财产,加名后则可能不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结婚后,小朱婚前购买的房产。后来小朱在房产证上加了小李的名字。之后二人感情破裂面临离婚,小朱认为房产是自己婚前购买应属于个人财产,小李则认为加名后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若无特别约定,视为赠与,房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若小朱能拿出事先明确书面约定该房产为其个人财产的证据,即使加了小李名字,也可能不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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