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不要孩子一方可以分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的情境中,即便某一方表明不要孩子,其依然拥有参与财产分配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会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 倘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那么就会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作出判决。 在财产分割这个过程里,所谓照顾子女方,并不是说不要孩子的那一方就绝对不能分得财产。 实际上,在进行分割时,会全面综合考虑诸多方面的因素。 比如,要考量双方各自的收入情况,收入高的一方可能在财产分割时会有一定的影响;还有财产的来源,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共同努力所得等;以及双方在家庭中所做出的贡献,包括对孩子的抚养、家务劳动等方面的付出。 只要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法取得的财产,都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而进行分割。 总之,不要孩子的这一方在离婚时是能够依照法律规定分得财产的,而其具体能够分得的份额,则需要根据实际的具体情况,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小朱表示不要孩子,但要求参与财产分配。小李认为小朱不要孩子就不应分财产,双方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虽不要孩子,但在婚姻期间有收入,对家庭也有贡献,应分得财产。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判决。 2、不要孩子的一方也有财产分配权,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双方收入、财产来源、家庭贡献等,小朱虽不要孩子,但有权按实际情况分得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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