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全部给女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共同财产在通常情形下,夫妻双方拥有同等的处分权利。
倘若夫妻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是可以把共同财产全都给予女儿的。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的财产赠与协议。 这份协议要清晰地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女儿的详细内容,比如具体的财产范畴,是哪些房产、存款、车辆等;还有赠与的时间节点,是即刻赠与还是在未来某个特定时间赠与。 赠与协议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这体现了双方的真实意愿。 并且,还要办理相应的财产变更登记手续,像房产的话就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等。 通过这些手续,可以有效地确保赠与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让这份赠与能够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障。 然而,如果夫妻中有一方不同意将共同财产全部给予女儿,或者存在一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比如一方出于恶意而企图转移财产等,那么就很可能无法达成将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给予女儿的目的。 因为法律会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在这种存在争议或违法的情况下,赠与行为可能无法顺利进行。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他们有一个女儿。小朱想把夫妻共同财产全部赠与女儿,小胡作为他们的朋友告知需签书面赠与协议,约定财产范畴、赠与时间节点等且夫妻共同签字,办理财产变更登记。但小李不同意,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同等处分权,若双方同意可赠与女儿。 2、一方不同意时,无法达成将全部共同财产赠与女儿的目的,因为需双方一致意见才能合法有效地进行赠与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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