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夫妻共有房产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在处理共有房产时,有以下几种方式:
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来处理共有房产。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房产的归属以及分割方式等重要内容。 这样可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倘若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一般情况下会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如果该房产是在婚后购买的,并且没有特殊约定,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会平均分配。 当其中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时,他可以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折价款。 如果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都同意通过竞价的方式来取得房屋所有权,那么竞价高的一方将获得房屋所有权。 而如果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另一方不同意,且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此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进行拍卖或变卖,然后将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倘若该房产是一方在婚前购买的,并且登记在其名下,通常会被认定为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但是,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进行分割,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婚后购买了一套共有房产。现两人感情破裂要处理房产,小朱想独自取得房屋所有权并给小丽折价款,但小丽不同意。她认为应拍卖房产平分价款,双方僵持不下,协商失败。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丽婚后购房无特殊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小朱虽主张房屋所有权,但小丽不同意,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这种情况不符合一方主张所有权向另一方支付折价款的情况。 3、根据法律,此时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对房屋进行拍卖或变卖,然后分割所得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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