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坐牢期间妻子挣的钱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夫妻关系持续的这段时间里,所获得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当丈夫被关押在监狱期间,妻子凭借自己的努力所赚取的钱财,从法律层面上来说依然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在这种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成果通常会被视为共同所有。 这是为了保障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中的平等权益,无论其中一方是否因为某些原因无法正常参与经济活动。 一般而言,只有当夫妻双方有特别清晰且明确的财产约定,把某些特定的财产特意排除在共同财产的范畴之外时,才会按照约定来确定财产的归属。 这种约定需要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并且要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出来,以免在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大部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都属于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涵盖了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等各种形式的收入。 妻子在婚姻关系没有中断的这段时间里,通过自己的劳动付出所获得的收入,天然就具备共同财产的特性。 工资是妻子在工作岗位上按照劳动时间和劳动成果所获得的报酬;奖金则是对妻子工作表现的一种额外奖励;劳务报酬是她通过提供劳务服务而获得的经济收益。 这些收入都是妻子劳动的成果,因此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即便丈夫处于坐牢这种特殊的状态下,这种财产所具有的共同属性也不会发生改变。 然而,在涉及到分割财产等相关的法律事务时,可能会充分考虑到丈夫坐牢这一特殊情况对财产分配所产生的影响。 比如,在分配财产时,可能会因为丈夫无法参与劳动和经济活动,而对其应得的份额进行适当的调整,以确保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同时,也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抚养子女的需要等,来制定出最适合的财产分配方案。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被关押监狱期间,小丽努力工作赚取钱财。小朱出狱后认为小丽赚的钱应全归自己,因为自己坐牢期间没有赚钱能力,小丽则认为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产生争议,没有特别约定财产归属。 案情分析: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无特别约定,收入属于共同财产,小丽的工资等收入应属于共同财产。 2、虽小朱坐牢,但不改变财产共同属性,不过在分割财产时可考虑小朱坐牢情况对分配份额适当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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