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财产全部分配给子女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这一特殊情境下,夫妻双方具备协商将财产全部分配给子女的权利。
这一行为在法律范畴内被称作赠与。 夫妻双方身为财产的共同拥有者,对共同财产享有处分的权力。 倘若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将财产赠与给子女,那么这种赠与行为便是合法有效的。 需明确的是,当赠与行为顺利完成后,财产即刻归属于子女,此时夫妻双方便不能再随意对其进行处置。 倘若子女尚未成年,那么就需要由其监护人来代为管理和使用该财产,以确保财产的妥善处理。 另外,在赠与行为发生后,如果其中一方想要反悔,通常是需要具备法定理由的,比如存在欺诈行为,即一方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导致另一方做出错误的赠与决定;或者存在胁迫情形,也就是一方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另一方进行赠与。 只有在这些特定情况下,赠与行为一般才可以被撤销。 否则,赠与行为一旦生效,就应得到尊重和维持。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协商将共同财产全部分配给女儿小静。赠与完成后,小朱反悔了,他想撤销赠与,但并没有欺诈或胁迫等法定理由,而小静未成年,财产由监护人小丽管理。小朱与小丽就小朱能否撤销赠与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所有者,协商赠与财产给小静的行为合法有效。 2、赠与完成后,在无欺诈、胁迫等法定理由的情况下,小朱不能随意撤销赠与,因为财产已归小静,小静虽未成年,由监护人小丽管理也不影响赠与的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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