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丈夫的公司需要分割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在夫妻关系持续的这段时间里呀,丈夫所拥有的公司通常是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呢。
这就意味着呀,到了离婚的时候,往往是需要对这家公司进行分割的哦。 不过呢,如果这家公司是丈夫在婚前,用他自己的个人财产出资设立的,并且在婚后也没有出现财产相互混淆之类的情况,那这种情况下,这家公司一般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啦,也就不需要进行分割啦。 要是公司的财产和夫妻之间的其他财产出现了混同的情况,那在分割的时候呢,就需要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理啦,得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部分给区分出来,然后再进行分割哦。 另外呀,分割公司这件事还得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股权结构等这些因素呢,可能还会涉及到评估呀、协商之类的程序呢。 总而言之呢,到底要不要分割丈夫的公司,那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啦。 要是双方没办法自己协商好的话,那就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去解决哦。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婚前用个人财产设立了一家公司。现两人要离婚,小朱认为公司是其婚前个人财产不应分割,小李则觉得婚后夫妻财产有混同情况,公司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公司是婚前个人财产出资且婚后无财产混同,按规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需分割。 2、若存在财产混同,应先清理公司财产,区分出共同财产部分再分割,同时要考虑公司经营状况和股权结构等因素,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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