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不离婚财产可以公证给孩子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财产公证给孩子,本质上大多属于赠与行为。
在法律范畴内,这类赠与行为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但这是有一定条件的哦。
其一,被公证的财产必须是赠与人拥有合法处分权的财产。
就好比这财产原本就归赠与人所有,他才有权利将其赠与给孩子。
其二,该赠与行为必须是赠与人真实的内心意愿表达,不能存在欺诈行为,比如故意隐瞒财产的真实情况,或者受到胁迫,不得不进行赠与。
办理财产公证给孩子的具体手续如下:
首先呢,双方当事人得把相关的材料准备齐全,像财产的相关证明,能证明财产归属的材料,以及双方的身份证明等,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
接着,他们要一同前往公证机构,认真填写公证申请表,然后把准备好的材料提交上去。
之后,公证员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仔细审查,还会询问一些关于财产以及双方意愿等相关的情况。
只有当审查合格后,公证机构才会出具正式的公证书。
需要特别留意的是,一旦财产公证给了孩子,通常情况下赠与人是不能随意撤销这个赠与的。
不过呢,如果出现了法定的撤销情形,就像受赠人严重侵害了赠与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情况,那么赠与人是可以依法撤销这个赠与的。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育有一女小静。小朱想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公证赠与小静。但小胡称小朱这套房产存在部分产权争议,可能小朱无完全处分权。小朱坚持办理公证,准备材料后与小静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员审查时小胡前来阻拦,称小朱不具备合法处分权。

案情分析:

1、若小胡说法属实,小朱对存在产权争议房产无合法处分权,则公证行为可能无效。
2、若小朱确实受胁迫或隐瞒真实情况而办理公证,也不符合赠与公证合法条件。
3、若小朱拥有房产合法处分权且是真实意愿,在无小静严重侵害小朱等法定撤销情形时,公证赠与有效且不能随意撤销。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5 3:5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