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婆婆出钱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那套房屋的登记名字是婆婆,那么此房子就属于婆婆的个人财产范畴啦。
在离婚的时候呢,儿媳是没有权利去分割这房子的哦。 -这是因为房子登记在婆婆名下,就明确了其所有权归婆婆所有。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情况下儿媳无法对该房屋主张分割权益。 2.要是房屋的登记名字是夫妻双方呢,通常会被视作婆婆对夫妻双方的一种赠与行为。 到了离婚的时候呀,首先得把房屋进行析产处理,也就是要确定夫妻在这房屋中共同财产的份额到底是多少。 -之所以要先析产,是为了明确夫妻双方在房屋中的财产权益。 只有确定了份额之后,才能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分割。 3.倘若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婆婆仅仅只是出了资,而房屋实际上是由夫妻居住并且登记在夫妻名下的,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啦。 在离婚的时候呢,一般会按照出资的比例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来进行分割。 -比如出资的多少、对房屋购置所做出的其他贡献等因素,都会在分割时被考虑进去。 这样能够更公平地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4.不过呢,具体的分割方式那还是得根据案件的具体实际情况来定,像出资的凭证啦、双方在婚姻中是否存在过错啦等等这些因素都要综合起来进行判断。 -每一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不能一概而论地采用固定的分割方式。 只有全面考虑各种因素,才能做出最合理、最公正的分割决定。 总之呢,在离婚的时候处理房子的分割问题,必须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进行仔细的分析和判断,并且要以法律规定和相关的证据作为依据,这样才能确保分割结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结婚后居住的房屋登记在小朱婆婆名下,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小朱认为自己对房屋有权益,小胡作为小朱的律师称房子登记婆婆名下属于婆婆个人财产,儿媳无分割权。而若登记夫妻双方名下,像小丽和小静的情况,婆婆出资但房子夫妻居住且登记夫妻名下,则可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分析: 1、若房屋登记婆婆名下,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婆婆个人财产,儿媳确实无分割权利。 2、若登记夫妻双方名下,涉及婆婆出资等复杂情况时,要综合考量出资比例、双方婚姻过错等因素确定夫妻共同财产份额及分割方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